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 首套房购买
首套房是指贷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贷款前在防城港市范围内无产权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
二套房是指贷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贷款前在防城港市范围内已拥有1套产权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30%
3.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贷款人及其配偶为防城港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人及其配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人及其配偶在防城港市范围内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及其配偶符合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及其配偶家庭购买住房的总价款的8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及其配偶家庭可贷额度,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 = 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累计缴存额度 × 0.5
5.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应与贷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相符,贷款期满时贷款人及其配偶年龄之和不超过100岁
贷款利率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利率执行
7. 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可以是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人及其配偶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对贷款人及其配偶的资质进行
审核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与贷款人及其配偶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及其配偶
办理抵押登记
手续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拨付贷款资金
9. 其他注意事项
贷款人及其配偶需提供符合
要求的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及其配偶需在贷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贷款人及其配偶需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逾期偿还贷款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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