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1. 在北流市农村地区居住、生活,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在北流市农村地区有固定住所;
4. 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贷款用途
1. 农业生产经营: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林果业种植等;
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灌溉工程建设等;
3. 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建房、修房、改厕、改水等;
4. 农村产业发展:农
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电商创业等;
5. 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用途。
三、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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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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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最短不低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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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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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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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按季等额本息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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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担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贷款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提出贷款申请;
2.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受理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进行
资格审查;
3. 借款人提交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
4.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
审批;
5. 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贷款合同;
6. 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
1. 借款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借款人必须按时还本付息,否则将产生罚息;
3. 借款人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地址:广西北流市隆盛街66号
联系电话:0775-7862632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