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防城港市助学贷款续贷管理,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我市高校就读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续贷: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到原贷款银行网点提出续贷申请。
续贷程序如下:
续贷金额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贷款标准执行。具体贷款额度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等情况确定。
助学贷款续贷后的还款期限,按照国家公布的学生贷款还款起始期限执行。
对于因特殊情况(如重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导致未能及时提出续贷申请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可适当延长续贷申请时间。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审核学生续贷申请,核定续贷金额,并监督学生按时还款。
银行负责审核学生续贷申请材料,发放续贷贷款,监督学生按时还款。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玉林市公积金贷款缴存基数详解:计算方法、条件及注意事项
广西来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河池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条件剖析
钦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深入了解您的借款选择
南宁住房公积金交几年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你如何看待扶贫基金会吸收“付息基金”、发放“计息贷款”的行为?这些做法是否有悖于扶贫基金的扶贫济困宗旨?
玉林市兴业县贷款中心:助您轻松筹集资金,实现梦想
申请装修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等额本息 2019年农商行首套房贷34万15年 每月还款2891.11
刚注册的公司怎么办贷款
成教大学生可以贷款吗
买房分期付款首付该付百分之多少
防城港助学贷款续贷时间规定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