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申请:向当地银行或信用社递交贷款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
初审:银行或信用社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
实地考察:银行或信用社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家中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
审批:银行或信用社综合考虑贷款申请材料、实地考察结果等因素,做出审批决定。
-
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获得审批后,贷款人与银行或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事项。
-
放款: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或信用社将贷款资金发放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横州农村便民贷贷款额度根据贷款人的经营规模、还款能力等因素而定,一般为1万-50万元。具体额度由银行或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三、申请条件
年龄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横州农村常住或户籍所在地。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当地银行或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用途
横州农村便民贷贷款主要用于以下用途: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创业就业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规定、符合当地党委政府
支持导向的用途
五、利率
横州农村便民贷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为4%以下。具体利率由银行或信用社根据贷款期限、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
横州农村便民贷贷款一般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还款方式和期限由贷款人与银行或信用社协商确定。
七、温馨提示
贷款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确定贷款额度,避免过度举债。贷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或违约,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贷款人应妥善使用贷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避免造成违规使用贷款资金的风险。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当地银行或信用社。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