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最新资讯
2024-08-21 18:39:10
次浏览
一、申请条件具有桂平市户籍或在桂平市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已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婚人士;有符合规定的住房抵押担保,且贷款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含新购住房、二手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已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二、申请流程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住...
-
具有桂平市户籍或在桂平市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
-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
已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婚人士;
-
有符合规定的住房抵押担保,且贷款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含新购住房、二手住房、建造自住住房);
-
已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一年。
-
准备相关材料:
-
身份证;
-
户口簿;
-
收入证明;
-
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
-
住房抵押合同或购房协议;
-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
到桂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受托银行办理申请手续;
-
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对申请人的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
-
初审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进行面签;
-
面签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进行担保公司面签;
-
担保公司面签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
借款合同签订后,会通知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会通知申请人提取贷款资金。
-
最高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
最低贷款额度为1万元;
-
借款人家庭成员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贷款额度和还贷年限按照首次贷款时计算;
-
借款人家庭成员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贷款额度和还贷年限按照首次贷款时计算,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
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5年期以上(含5年)LPR+0.5%,共计实际年利率:4.3%;
-
贷款利率调整频率为一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1日;
-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内容,请以桂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
还款期限最长为30年;
-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
提前还款时,借款人须向桂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
借款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
借款人必须按时足额还款,逾期还款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
-
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
借款人不得擅自将抵押住房转让、出租、抵押或作其他用途;
-
借款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桂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受托银行。
联系方式
桂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桂平市平桂大道120号
电话:0775-3832199
传真:0775-3832198
电子邮箱:gpjjs@gp.gov.cn
制定时间:2023年2月
相关标签:
桂平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