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政策公积金贷款购买指南" loading="lazy">
公积金贷款是南宁市政府为本市职工提供的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贷款
利率相对较低,贷款期限可达30年,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住房总价的80%。
南宁市户籍职工在南宁市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已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未结清的其他住房贷款
贷款额度
首次购买住房:住房总价的80%二次及以上购买住房:住房总价的70%购买南宁市周边县(区)住房:住房总价的60%
贷款利率
五年期及以下:2.75%五年以上:3.25%
贷款年限
最长期限:30年实际贷款年限以借款人退休年龄和贷款额度为准
贷款流程
1. 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的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
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借款人的资质和所购买的
住房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3. 发放贷款: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还款: 借款人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可通过银行自动扣款或柜台转账等方式还款。
相关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已婚人士)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或土地证(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或修建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借款人需确保收入稳定,有足够的
还款能力。借款人需对所购买的住房进行抵押,抵押物价值应不低于贷款额度。借款人不能提前结清贷款,提前还款需缴纳违约金。如果借款人违约,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拍卖抵押物。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大道101号电话:0771-2851103网址:
结论
公积金贷款是南宁市职工购买住房的重要途径,享受利率低、贷款期限长等优惠政策。符合申请资格的职工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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