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为您提供优质诚信的抵押贷款服务

便捷贷款网,作为专业的贷款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多样化的贷款产品,包括打卡工资贷
按揭月供贷,保单贷,公积金贷,车抵贷,助学贷,农户贷,商户贷,税贷,烟草贷,装修贷等。我们以专业的视角,严谨的态度,为用户量身打造最适合的贷款方案。

河池公积金在南宁购房贷款年限规定

互联网资讯 2024-08-05 11:07:40 次浏览

前言

河池公积金在南宁购房贷款年限规定

为规范河池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维护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已在河池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南宁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贷款年限

缴存职工在南宁市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与贷款发放时的年龄之和。

具体规定

  • 对于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
  • 对于第二次及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
  • 对于借款人退休年龄与贷款发放时的年龄之和小于30年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实际剩余工作年限。
  • 对于借款人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适当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例外情况

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缴存职工,可适当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5年:

  • 具有博士学位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教育、医疗、科研等行业的缴存职工。
  • 在边远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的缴存职工。
  • 其他符合延长贷款年限条件的特殊情况。

申请流程

缴存职工在南宁市购买自住住房,需向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 向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 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

  • 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条件
  • 缴存职工需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偿还将产生滞纳金。
  • 本规定由河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结语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标签: 河池公积金在南宁购房贷款年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