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崇左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房产抵押
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 抵押房屋为崇左市范围内合法取得产权的住宅、商住两用房或写字楼。
4. 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性登记。
5. 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80%。
2. 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 借款人名下有未结清住房贷款的,其贷款额度还应扣减原住房贷款余额。
三、贷款利率
1.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础利率加一定幅度确定。
2. 具体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
1. 最长
贷款期限为30年。
2.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1. 等额本息还款。
2. 等额本金还款。
六、担保方式
1. 房屋抵押。
2. 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个人或企业担保。
七、其他规定
1. 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的有效
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相关资料。
2. 借款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抵押房屋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3. 借款人需向贷款银行提供房产保险。
4. 贷款银行有权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5.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操作细节由各商业银行负责。
结论
崇左市房产抵押贷款政策的调整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金融安全。广大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贷款额度和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