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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助学贷款项目:税贷助学贷款

本站公告 2024-07-18 17:45:27 次浏览

崇左市助学贷款项目是一项由崇左市政府和税务部门共同推出的助学贷款项目,旨在帮助崇左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贷款对象

崇左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 在崇左市认定的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

贷款额度

本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12000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目前为1.6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其中本科学历教育最长为10年,研究生学历教育最长为12年。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后,在贷款期限内分期按月等额还款。还款方式分为正常还款和延期还款两种:

  • 正常还款:毕业后直接进入还款期
  • 延期还款: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最长3年的延期还款,延期期间不计利息

申请流程

崇左市助学贷款项目申请流程如下:

  1.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崇左市助学贷款申请表》
  2. 学校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崇左市税务局
  3. 税务局复审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贷款合同
  4. 学生与税务局签订贷款合同,并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
  5. 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发放至学生还款账户
崇左市助学贷款项目税贷助学贷款

还款优惠政策

为鼓励学生及时还款,崇左市政府和税务部门出台了以下还款优惠政策:

  • 一次性还清奖励:毕业后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学生,可获得还款额度5%的奖励
  • 提前还款奖励:毕业后提前还款的学生,可获得提前还款额度1%的奖励
  • 正常还款奖励:毕业后正常还款且从未逾期还款的学生,可获得还款额度2%的奖励

联系方式

崇左市税务局助学贷款管理科

电话:0771-12345678

地址:崇左市税务局办公大楼2楼

备注: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贷款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及时联系崇左市税务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贫困学生如何申请贷款?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目前各高 校学生贷款实际额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学生贷款偿还形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 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 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 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展期,但逾期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助学贷款是怎么办理,什么时候办理,有办过的吗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申请材料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相关标签: 崇左市助学贷款项目税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