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详情
钦州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账户余额和缴存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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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账户余额的80%,且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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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含配偶)最高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80%,且不超过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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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年限不足1年的职工,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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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钦州户籍或在钦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非钦州户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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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或职工家庭在工作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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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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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条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
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公积金缴纳凭证等。2. 选择贷款
银行钦州公积金贷款异地合作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3. 提交申请到合作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填写《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表》。4. 初审和审批银行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初审,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 签订合同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异地公积金贷款合同》。6. 支用贷款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将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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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需委托当地受委托银行办理,不能直接到钦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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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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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贷款银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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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
联系方式
钦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钦州市民政局一楼政务大厅电话:0777-2878003(贷款咨询)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