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助学
贷款政策及申请指南一、政策简介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广西藤县出台了《广西藤县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本县户籍、在省内外高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二、贷款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藤县户籍;在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就读,且已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本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诚实守信,无欺骗、拖欠助学贷款的情况。三、
贷款金额及期限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最长可贷4年;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8000元,最长可贷3年。四、
贷款利率及
还款方式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期限内分年偿还。五、申请流程1.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
材料。2. 资格审核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核。3. 发放贷款通过审核的学生可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
手续,贷款金额将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六、材料清单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广西藤县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其他佐证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等)。七、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贷款资格。贷款用于本人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合理支出。学生毕业后应按规定及时偿还贷款,逾期还款将产生罚息。在校期间,学生应主动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告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等情况。八、联系方式藤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5-4392178办公地址:广西藤县文峰路10号县教育局1楼九、相关附件《广西藤县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