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三套房贷款
政策详细解读导言随着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关于第三套房
贷款政策的问题也备受关注。为帮助市民了解相关政策,本文将对南宁市第三套房贷款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一、
首付比例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首付比例
计算方式:首付比例 = 首付金额 / 房屋总价二、贷款
利率非普通自住住房:
贷款利率上浮15%普通自住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三、贷款期
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借款人年龄超过55周岁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贷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可申请续贷四、认定普通自住住房条件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已偿清贷款的住房)家庭成员中无未成年子女拥有南宁市户籍或在南宁市稳定就业五、限制转让第三套住房贷款未还清前,不得转让产权贷款人违反限制转让条件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六、其他
注意事项贷款人须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
贷款条件贷款人需提供符合条件的抵押物或质押物贷款人需支付贷款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示例假设小李在南宁市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的非普通自住住房,房屋总价为100万元。根据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规定,小李的第三套房贷款情况如下:首付比例:70%首付金额:100万元 70% = 70万元贷款金额:100万元 - 70万元 = 30万元贷款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贷款期限:20年
月供: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计算,月供约为2121元结语以上是南宁市第三套房贷款政策的详细解读。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具体以南宁市住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市民在申请第三套房贷款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以免影响贷款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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