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贷款对象:已缴存东兴市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符合
贷款条件的职工办理流程:1. 申请预审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预审。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2. 贷款审查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贷款资格、金额和期限。3. 贷款审批审查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批。4. 放款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职工指定账户。注意事项:1.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具体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缴存年限、收入水平、购房金额等因素确定。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3.
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东兴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2.75%
二套房:3.25%4.
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5. 还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最短还款期限为半年,最长还款期限为30年。6. 担保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通常为房屋抵押或第三方担保。7. 其他材料除了上述材料外,职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保险单复印件操作指引1.线下办理职工可前往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2. 线上办理职工也可通过东兴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贷款申请。联系方式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电话:0770-8888888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