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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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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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崇左市居民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需求,根据《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崇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作出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具有崇左市常住户口或在崇左市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拥有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且已还贷满一年;已偿还商业贷款本金达到借款总额的10%以上;已连...
为满足崇左市居民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需求,根据《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崇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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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崇左市常住户口或在崇左市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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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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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且已还贷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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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偿还商业贷款本金达到借款总额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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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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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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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款额度为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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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住房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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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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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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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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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借款人信用情况、住房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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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本息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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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本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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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向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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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对借款人的资格、住房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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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贷款审查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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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转公积金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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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商转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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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应按时足额偿还商转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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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偿还商转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采取罚息、追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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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调整。
本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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