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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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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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具有东兴市常住户口或非东兴市户籍但在东兴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的职工;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已支付首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且借款人夫妻双方年龄加起来不超过70周岁;借款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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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东兴市常住户口或非东兴市户籍但在东兴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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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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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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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支付首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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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且借款人夫妻双方年龄加起来不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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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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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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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款额度:东兴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职工连续缴纳公积金时长有效缴存月数×月缴存额度×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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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贷款额度:1万元。
三、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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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贷款期限:20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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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贷款利率:根据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规定,东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五、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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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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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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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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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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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收入证明(工资单、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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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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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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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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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产权证、土地证或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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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同意借款证明等)。
七、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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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向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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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及其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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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进行贷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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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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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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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八、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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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避免过度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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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逾期还款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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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时,应及时向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延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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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贷款,应提前向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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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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