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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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1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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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偿还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偿还住房租赁费用支付购房首付款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申请流程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准备材料: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
提取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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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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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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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住房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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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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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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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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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物业管理费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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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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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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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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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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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首付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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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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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如物业费发票、维修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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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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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的提取点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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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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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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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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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资料将进入审核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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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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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将直接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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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一般在受理后一周内到账。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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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贷款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不可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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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账户余额实际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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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的,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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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用途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的提取点。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钦州市湖滨路120号
电话:0777-2838387
传真:0777-283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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