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本指南适用于意向在东兴寓城花园小区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二、贷款条件(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信誉良好,有按时还款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位于东兴寓城花园小区,且
产权清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缴存余额达到规定标准;
(六)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条件。三、
贷款额度(一)
首套房: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二)
二套房: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四、
贷款期限(一)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70年;
(二)最长期限为30年。五、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执行,具体以贷款发放时公布的利率为准。六、贷款手续(一)借款人提供所需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贷款申请,并做出贷款审批决定;
(三)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四)借款人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抵押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七、所需材料(一)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二)借款人收入证明;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四)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买卖合同、产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
(五)其他所需材料。八、注意事项(一)借款人应真实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影响贷款审批;
(二)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四)借款人转让或出售住房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变更手续。九、其他规定本指南解释权归东兴寓城花园公积金贷款管理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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