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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

互联网资讯 2024-05-27 09:35:33 次浏览
异地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二、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法律主观: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重新修订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昨日,从管理中心获悉,《实施细则》已于日前正式出台实施。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什么人可以申请异地贷款?这是细则出台后不少购房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的“门槛”较低,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以外地人张先生为例,他来南宁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二手房,具体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实施细则》,首先,张先生得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其次,张先生和他的爱人不能有“历史欠账”,即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张先生和他的爱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合计不到两次。异地缴存额可合并计算外省市民来南宁购房,如果借款人的缴存额度不够高,又想申请最高贷款额度该怎么办?根据《实施细则》,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或者申请人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以上(含1500元),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60万元。根据以前的政策,只有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缴存的职工家庭,其月缴存额才可以合并计算。《实施细则》出台后,扩大了缴存额合并计算的实施范围。如果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中心将暂时停止受理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向其他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含铁路分中心)申请贷款。异地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执行。连续三个月贷款逾期暂停办理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发生贷款逾期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含)的,管理中心可要求缴存地中心协助,暂停办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根据《协助划扣异地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通知书》,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异地贷款。发生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在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并恢复正常还款后,管理中心可向缴存地管理中心递交《解除异地贷款借款人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书》,解除对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暂停办理状态。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如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办理异地贷款需提供以下个人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及相配套的工资流水清单。借款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借款人授权书》。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借款人及配偶的结婚证,未婚者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情况承诺书》。异地贷款需提供的购房材料与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交的购房材料一致。异地贷款业务受理流程:借款人持个人材料、购房材料等向管理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的业务受理前台对借款人申请资料进行收件,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中心信贷科负责向缴存地中心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信贷科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异地贷款明细台账,完善内部操作规范,做好信息核、反馈、报告等工作。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中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四、异地公积金能申请组合贷吗?

可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个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银行过不到单位账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可以。
异地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拓展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六)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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