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壹、
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满24个月;
3. 已签订符合深圳市商品房交易管理规定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具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4. 购房首付符合深圳市商品房交易管理规定;
5.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家庭成员名下在深圳市无住房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增量贷申请条件(限一人名下在深圳市无住房)1. 满足基本条件;
2. 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累计缴存
额度达到个人正常缴存额度的6倍。三、异地申请条件(省内其他城市)1. 满足基本条件;
2. 原户籍或现居住地在我市,在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
3.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4. 在我市购房且符合我市购房资格条件。贰、
贷款额度一、基本贷款额度1. 首套房:最高可贷至购房合同价格的70%;
2.
二套房:最高可贷至购房合同价格的50%。二、增量贷贷款额度1. 满足增量贷申请条件:最高可贷至购房合同价格的90%;
2. 未满足增量贷申请条件:最高可贷至购房合同价格的70%。叁、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肆、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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