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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钦州市户籍或在钦州市稳定工作满6个月的外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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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每月缴存额度不低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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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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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足以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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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符合要求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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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
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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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贷款申请:向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担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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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受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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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资信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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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获批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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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首付款:借款人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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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划账: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金额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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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指定渠道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额度
钦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年限、缴存余额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最高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
利率
钦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首套房2.75%,
二套房3.25%。
还款方式
钦州公积金贷款
支持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温馨提示
借款人应确保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影响贷款申请和还款。借款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因信用不良影响贷款申请。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如有疑问,请咨询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