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金融公积金贷款:资金支持,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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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1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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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金融公积金贷款业务,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业务模式,切实增强公积金贷款的惠民利民作用,为广大职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持。贷款额度高,服务更贴心普通购房贷款:最高可贷至住房总价的80%,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青年购房贷款: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含)的首次购...
近年来,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金融公积金贷款业务,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业务模式,切实增强公积金贷款的惠民利民作用,为广大职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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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购房贷款:最高可贷至住房总价的80%,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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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购房贷款: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含)的首次购房职工,最高可贷至住房总价的90%,最高贷款额度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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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最高可贷至住房总价的95%,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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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可通过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公积金贷款,方便快捷、足不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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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为满足部分职工特殊需求,中心可提供上门服务,上门办理贷款业务。
贷款利率低,减轻购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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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期以内(含5年):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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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期以上: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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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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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按上述利率执行,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利率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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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钦州市户籍或在钦州市稳定工作满一年的外地户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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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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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且信用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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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住房用途为自住,且该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服务对象广,惠及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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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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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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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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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指具有钦州市农村户籍且在钦州市稳定工作的务工人员。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777-2985888传真:0777-2985578地址:钦州市浦北路2号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秉承“服务至上,保障优先”的理念,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优质、更
便捷的公积金贷款服务,切实增强公积金贷款的惠民利民作用,让更多职工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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