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防城港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且有
还款意愿;已被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录取;符合贷款
期限和
贷款额度的规定。
1. 贷款申请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贷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签名,准备
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将申请表和材料提交至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学生资助管理科。
2. 资格审查
地方税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户籍、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收到资格审查通过通知书。
3. 贷款合同签订
申请人与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贷助学贷款合同》。合同中明确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4. 贷款发放
地方税务局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还款
贷款应于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还款方式可选择按月还款、按季还款或一次性还清。还款可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或直接到地方税务局缴纳。
三、所需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贷助学贷款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低保证、贫困证明、困难证明等);
银行卡信息(卡号、开户行、开户名)。
四、还款方式
按月还款:每月还款额度为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除以还款月数。按季还款:每季还款额度为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除以还款季数。一次性还清:在贷款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贷款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贷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产生滞纳金。贷款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向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协商还款方案。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地方税务局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民族大道17号电话:0770-2345678E-mail:xxxxx@xxxx.com
40826418
服务时间:[09:00-18:00]